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刘宇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9-1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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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25执23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25执232号文书,将郝向东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蒙(2019)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7159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刘宇(身份证号码:152723******04037213)名下。因无法提供郝向东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郝向东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