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宏宇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11-22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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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2执恢1446号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02执恢1446号文书,将刘来柱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28370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李宏宇(身份证:15270*****24816)名下,因无法提供刘来柱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刘来柱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