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杨子琪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12-1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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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2执恢717号之一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02执恢717号之一文书,将张东鑫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066311)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杨子琪(身份证号码:612722******095144)名下。因无法提供张东鑫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张东鑫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