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吴洁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12-15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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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27执恢992号之一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27执恢992号之一文书,将李万荣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050771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吴洁(身份证号码:1527******282429)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109041502368号)。因无法提供李万荣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李万荣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