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韩宇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12-1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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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203执恢511号之二及《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203执恢511号之二文书,将徐春霞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19340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韩宇(身份证号码:612723******013626)名下。因无法提供徐春霞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徐春霞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