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樊治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4-01-1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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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治平(身份证:230107*******150439)不慎将坐落于*******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案卷号:577)遗失。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樊治平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樊治平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