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曹阅龙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1-29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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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21执恢577号《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21执恢577号文书,将高军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109030902976)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曹阅龙(身份证号码:15020********240319)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50011号)。因无法提供高军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高军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