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长青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1-31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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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2执恢886号之四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02执恢886号之四文书,将李建军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23834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张长青(身份证号码:15272*******54912)名下。因无法提供李建军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李建军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