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裴文清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2-23 14:15
来源:
保存:

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2执恢1982号之一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02执恢1982号之一文书,将周付全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123901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裴文清(身份证号码:15272******54619)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证明号:312999号)。因无法提供周付全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周付全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