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注销韩美清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时间:2024-03-14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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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个人承诺,韩美清(身份证号:152701*****090920)位于*******(不动产权证书:109031506190号,土地证号:东国用(1998)第622号)的不动产已拆除,现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权利的注销登记。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韩美清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及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韩美清申请的不动产权利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对注销登记及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