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祁凤玲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3-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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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2执恢1967号之一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02执恢1967号之一文书,将袁贵生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109021501726)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祁凤玲(身份证号码:152701*****40923)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109041501261号)。因无法提供袁贵生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袁贵生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