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樊晓龙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5-16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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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02执恢121号文书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02执恢121号文书,将被执行人李慧琴名下坐落于*******(不动产权证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44003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到樊晓龙(身份证号码:1527******6260016)名下。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鄂尔多斯市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