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杰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5-1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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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27执恢5号之一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27执恢5号文书,将韩永成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东房权证产字第24164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张杰(身份证号码:152823*******3137)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49904号)。因无法提供韩永成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韩永成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