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乌审旗锦阜昌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5-16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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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内0626执94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内0626执945号文书,将鄂尔多斯市鑫昇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东胜区铜川镇铜川街71号瑞东小区7号楼1层111(不动产权证书:123325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乌审旗锦阜昌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9115******NN4GM6R)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109041207279号)。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鑫昇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鄂尔多斯市鑫昇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