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孟金艳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7-10 15:35
来源:
保存:
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02执恢2061号之一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02执恢2061号之一文书,将王俊峰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D-02075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孟金艳(身份证号:612*******0106425)名下。因无法提供王俊峰原不动产权证,现将王俊峰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