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史佳玉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7-1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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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27执恢85号之一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27执恢85号之一文书,将郭亚文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061170)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史佳玉(身份证号码:15270*******209034X)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证明号:20093654)。因无法提供郭亚文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郭亚文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