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罕台支行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10-2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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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内0627执1794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内0627执1794号文书,将呼霞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059965,土地证号:出让2009-541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罕台支行(营业执照:911506******9510F)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证明号:109041407053)。因无法提供呼霞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呼霞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