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许可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5-04-2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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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身份证:152701******091X)不慎将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蒙(202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06874号)遗失。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许可申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许可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蒙(202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06874号)予以作废,如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