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宁永泽)
时间:2026-07-0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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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永泽因保管不善,将1090215022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明人:宁永泽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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