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卢佳敏)

时间:2026-07-14 09:50   来源:    保存: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210办公室

联系方式:0477-857500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卢佳敏

转移登记(继承)

康巴什区民富北路1号财富文苑住宅小区5号楼3单元305

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113718

卢瑞林、王巧荣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