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王方外)

时间:2026-08-12 10:10   来源:    保存:

     王方外因保管不善,将东国用(2002)字第2002-058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明人:王方外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