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常斐)

时间:2026-09-24 10:00   来源:    保存: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CBD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二楼A区

联系方式:0477-857500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常斐

转移登记(继承)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泰发祥大街3号水岸华府小区13号楼1单元801

 蒙(2025)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8884号

那仁

伊茹娜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