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11号露天煤矿4号煤炭夹缝资源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公示文号:鄂采协示字〔2026〕7号)
根据《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及《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规定,现将鄂尔多斯市众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巴音乌素煤业和鄂尔多斯市众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星光一号井之间夹缝资源(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11号露天煤矿4号煤炭夹缝资源)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府南街国土大厦
二、受让人
名称:鄂尔多斯市众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棋千线西星光一号井办公楼一楼107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4MAECJ8JXXJ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11号露天煤矿4号煤炭夹缝资源
开采矿种:11001煤
地理位置: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
面积:0.02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直角坐标):

协议出让资源开采深度为:1280米至1015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一)本次夹缝资源采矿权协议出让符合《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中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一)……(三)同一矿业权人在其登记的相邻勘查、开采区域之间无法单独设置矿业权的夹缝区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规定。
(二)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 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该夹缝资源采矿权协议出让事宜通过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夹缝资源,并按程序履行出让手续。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 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30日(10个工作日)
对本采矿权协议出让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至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府南街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0477-8581836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 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