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222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鄂尔多斯市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院组织专家对准格尔旗永智煤炭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等8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8个矿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鄂尔多斯市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院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黄爱芝 0477-8581828
2018年12月17日
八个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准格尔旗永智煤炭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2 |
内蒙古伊东集团窑沟扶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3 |
内蒙古鸿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孙三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4 |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5 |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圪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6 |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梁三号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7 |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温家梁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8 |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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