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时间:2018-12-28 18:02   来源:    保存: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222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鄂尔多斯市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院组织专家对内蒙古怡和聚源煤炭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等5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5个矿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鄂尔多斯市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院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黄爱芝 0477-8581828 

  2018年12月28日 

  五个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序号 

  方案名称 

  1 

  内蒙古怡和聚源煤炭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2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3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隆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4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济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5 

  内蒙古锦泰川宏煤炭有限公司川宏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上一篇: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下一篇: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评估结果公示(2018年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