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222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鄂尔多斯市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院组织专家对内蒙古宝利煤炭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等8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8个矿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鄂尔多斯市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院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黄爱芝 0477-8581828
2019年4月8日
八个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内蒙古宝利煤炭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2 |
内蒙古伊东集团孙家壕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3 |
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玉川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4 |
内蒙古三鼎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5 |
内蒙古棋盘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6 |
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白云乌素矿区11—15线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 |
7 |
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鄂托克旗华泰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闭坑治理方案 |
8 |
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20万吨/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变更开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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