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评估结果公示(2019年第5号)
时间:2019-12-16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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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111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64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办法》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5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内蒙古地质学会对11家煤矿和19家石灰石矿进行了核查评估,11家煤矿均通过专家评估,18家石灰石矿通过专家评估,达到了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6日-2018年12月24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苏海霞,联系电话:0477-8586671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