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海华煤炭)

时间:2024-06-03 16:29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鄂尔多斯市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院组织专家对《内蒙古海华煤炭有限公司江木图南井(首采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矿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项阳 0477-8583235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3日
        海华煤矿(公示)(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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