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12-17 15:42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及有关专家对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羊市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羊市塔煤矿地质环境治理情况进行阶段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治理位置:纳日松镇乌拉素村、山不拉村
  二、治理区域:6202、6251、6253工作面采空塌陷区
  三、治理性质:井工开采导致地表塌陷治理。
  四、该煤矿井工开采导致地表塌陷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54.22公顷(其中山不拉村27.23公顷,乌拉素村26.99公顷)。
  五、经验收组核查验收资料、踏勘治理现场,上述治理主体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了申请验收区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内容,治理工程效果目前已达到方案要求,本次报验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通过验收。
  六、相关土地权利人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反映情况应实名提出)。
  本次阶段验收仅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结果进行公示,不涉及塌陷补偿、征地补偿事宜。如反馈塌陷及征地补偿事宜,请另行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人:徐磊、额定其其格        电话:8581836、8583235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