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结果公示
时间:2025-12-22 17:23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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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及《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以下四座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情况进行阶段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
1.治理位置: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
2.治理区域与面积:本期验收范围主要为2023年1月-2024年12月期间完成的采空区治理范围,分东、西两个区块,东西两块面积合计416.098公顷。
3.治理性质与内容:井工开采导致地表塌陷治理工程。设立警示牌、网围栏、地表变形及地下水监测点,人工或机械回填平整塌陷裂缝、恢复植被、建筑物拆除清理并恢复植被等工程和监测措施。
二、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潮脑梁煤炭有限公司潮脑梁煤矿
1.治理位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白泥井镇
2.治理区域与面积:本次申请验收的是2018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的治理区域,本期完成治理面积共计486.95公顷。
3.治理性质与内容:露天开采导致边坡及平盘治理工程。主要实施了对内排土场边坡和平盘进行整形、平整、覆土,边坡顶部设置挡水围堰、平盘设置径流分割土埂、在边坡设置沙柳网格、种草、植树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对排弃到界的内排土场进行了治理复垦。
三、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塔拉壕煤矿
1.治理位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
2.治理区域与面积:本期(二期)验收范围主要为2020 年5月-2024年12月期间完成的采空区和排矸场治理范围,其中采空区治理分四个区块,面积合计1106.99 公顷,南排矸场治理一个区块,面积 3.881公顷。本期验收面积共计 1110.38 公顷。
3.治理性质与内容:井工开采导致地表塌陷治理工程和排矸场边坡及平盘治理工程。主要对综采采空区采取设立警示牌、网围栏、地表变形及地下水监测点,人工或机械回填平整塌陷裂缝、建筑物拆除清理并复垦等工程和监测措施进行治理;对排矸场平盘采取平整、修筑挡水围堰、覆土、植被恢复,边坡采取整形、覆土、插沙柳网格、恢复植被、设监测点等措施对排矸场进行了治理。
四、鄂尔多斯市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1.治理位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2.治理区域与面积:本次申请验收的是201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治理区域,本期完成治理面积共计 1347.36公顷。
3.治理性质与内容:露天开采导致边坡及平盘治理工程。对内排土场边坡和平盘进行整形、平整、覆土,边坡顶部设置挡水围堰、平盘设置径流分割土埂、在边坡设置沙柳网格、种草、植树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对排弃到界的内排土场进行了治理复垦。
五、验收结论。经专家组核查验收资料、踏勘治理现场,上述治理主体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了申请验收区域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内容,治理工程效果目前已达到方案要求,本次报验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通过验收。
六、相关土地权利人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以书面方式提出(反映情况应实名提出)。
本次阶段验收仅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不涉及塌陷补偿、征地补偿事宜,如反馈相关事宜,请按相关规定另行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人:额定其其格 电话:0477-8583235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