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结果公示
时间:2026-03-03 17:01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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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及《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内蒙古准格尔旗特弘煤炭有限公司官板乌素煤矿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情况进行阶段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内蒙古准格尔旗特弘煤炭有限公司官板乌素煤矿
1.治理位置: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治理区域与面积:该矿山为第三次申请地质环境治理验收,本次申请验收区面积0.5238km2,为2017年至2021年开采610、611、612工作面形成的采煤沉陷区范围,治理时段为2019年-2023年,与首期和二期已验收范围无重叠面积。
3.治理性质与内容:实施了地裂缝回填治理工程,对采空区上部搬迁迹地进行拆除与土地复垦,修建了辅助管护道路,工程扰动区种植油松、撒播草籽,植被恢复效果较好。矿山按年度开展了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二、验收结论。经专家组核查验收资料、踏勘治理现场,上述治理主体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了申请验收区域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内容,治理工程效果目前已达到方案要求,本次报验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通过验收。
三、相关土地权利人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以书面方式提出(反映情况应实名提出)。
本次阶段验收仅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不涉及塌陷补偿、征地补偿事宜,如反馈相关事宜,请按相关规定另行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人:额定其其格 电话:0477-8583235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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