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14:02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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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ordo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477-85818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职责、任务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做好日常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共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动态类506条、公告公示类1962条,在线信箱收到5条留言,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政务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发布动态类87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93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要素要求和公开程序进行完善,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直接、全面、真实的自然资源行政信息。
(三)平台建设。优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多样化建设,微信公众号、网站、微博多个平台相互关联,充分发挥平台优势,不断拓宽公开范围,围绕本职工作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全方位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强化监督保障。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市局对旗局、分局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和依申请公开等机制,建立内外部监督,建立考核机制,专人专岗,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和业务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策解读比较单一。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元化,多是简单的文字表述,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未充分达到通俗易懂的目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人员队伍和素质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水平。
二是进一步梳理我市自然资源相关政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不断提高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在重点政策解读方面形式多元化、内容融合化的能力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服务实效,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