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2023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4-01-16 09: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保存: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踏上新征程、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以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
  (一)持续巩固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成果
  通过部门协同、系统对接及信息交互等方式,推动二手房转移登记、本行及跨行抵押登记同步可办,全区12个盟市76个旗县实现了“带押过户”。全面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服务模式,全区83个旗县的240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64个旗县的87个项目实现“交地即交证”。
  各地持续提升登记效能,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一般登记实现2小时办结;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通辽市奈曼旗上线“智能审批系统”,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无人工干预”,实现“秒审秒登”。会同自治区税务部门,就一窗受理过程中登记、缴税联办业务开展了标准化改造和流程优化,涉税类联办业务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
  12月27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京津冀+晋蒙”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5大类、16项高频业务事项纳入首批事项清单,构建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此次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将进一步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二)下大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问题化解方面,督导各盟市补充完善政策措施,对照全区2339个遗留问题项目台账开展深入摸排,排除公租房等尚不具备登记条件情况,持续推进问题化解。目前台账内项目,已办理完成大房本项目2335个(首次登记率99.83%),已办结个人分户登记108.69万套,分户登记率达到90.06%。
  企业土地厂房产权手续办理方面,与自治区住建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推动企业土地厂房产权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推动193个民营企业土地厂房不动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印发《关于工业用地厂房分割登记指导意见》,解决工业用地分割、合并、转让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配合认定困难的问题。深入企业厂区面对面调研座谈,采用逐项目与企业对接、分析问题症结、提出化解意见的方式,加快产权手续办理进程。督促各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同类情况,将877个项目纳入督办台账。在蒙企通和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产权手续办理流程,设立咨询电话畅通企业问题反馈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各地的指导督办力度。全年通过化解土地厂房产权问题,为企业实现抵押产权证书累计融资超30亿元。
  二、坚持刀刃向内,下重拳整治窗口作风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优化窗口设置
  按时完成全区117个登记大厅84项指标“体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动态更新整改情况,督促各地区限时完成整改。督导全区所有登记机构均建立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了限时办结和容缺受理制度,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手册,部分地区还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培训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全区共设置帮办代办窗口153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22个,组建党员先锋队102个,设置党员先锋岗267个,切实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和优质服务。
  (二)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全区登记业务的监管
  搭建了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作风问题发现和处理平台,通过日常业务监管、业务短信回访、电话投诉、公众扫码反馈、实地暗访调查等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智能分类梳理、核实确认,形成专项问题台账下达各地限期整改,全流程挂账跟踪、定期通报督促,做到作风问题常态化管理。平台上线以来共收集问题421条,其中群众反馈问题213条,均已下达各地有效整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问题渠道不断拓宽,整改进度明显加快,不动产登记机构窗口作风和人员素质持续提升。
  (三)加强培训,培树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成功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最美登记人”评选和首届不动产登记职业技能大赛,在全区上下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各地因地制宜,打造了“先锋自然暖心登”、不动产志愿服务队草原“轻骑兵”等品牌,持续发挥党员干部引领示范作用。
  三、有序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提前完成91个旗县(市、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将更新后成果逐步纳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审批系统,用于权属审核。
  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完成自治区总对总的资料移交工作,并以盟市为单位下发各地,同步推动旗县级资料移交和数据整合工作。为确保完成2024年底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常态化登记发证的工作目标,在自治区本级和3个完成旗县级资料移交的地区开展了数据整合和系统衔接试点工作。
  四、全力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推动完成2022年度确权登记项目验收和2023年度项目主体性工作,2023年自治区本级共开展了26个登记单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主体性工作。
  起草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审核、公告、登簿实施方案》,会同自治区财政、林草、生态环境和水利部门完成了登记单元的登簿前会审和公告。
  当前,内蒙古上下正处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凝心聚力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的关键时期。2024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构建更加便捷高效、便民利企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持续提高不动产登记网办率,深入推广不动产登记改革举措,完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长效机制,深化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制度,切实推动登记业务提质增效,扎实开展自治区本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单元的确权登记工作,推动自治区自然资源确权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辞旧迎新之际,向每一位在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的登记人,向长期关心和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领导、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祝福!2024年,让我们携手并肩、凝心聚力,扬帆再起航、阔步新征程!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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