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时间:2023-02-08 11:08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