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勒召其镇自然资源所“四举措”持续推进农村牧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时间:2023-07-20 16:06
来源: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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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保障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夯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09号)精神,敖勒召其镇自然资源所严格按照“应登尽登、应颁尽颁”的原则,将通过四项措施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地籍调查。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以嘎查村为基本单位,统一组织开展地籍调查,查清宅基地及房屋的坐落、界址、面积、权属等,满足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需要。仅完成宅基地调查的,补充开展房屋调查;宅基地和房屋均未调查的,开展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已完成房地一体地籍调查未登记的,核实已有成果,做好完善更新。
二是及时开展已有成果清理整合和入库汇交。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等要求,配合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数字化登记成果整合入库任务,力争2023年底前汇交至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三是扎实规范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对权属合法、登记要件齐全的宅基地及房屋均未登记的,一律办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宅基地已登记、房屋未登记的,根据农牧民需求及时办理房地一体登记,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对“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非本集体成员占用宅基地等各类特殊情形,分类梳理,建立台账,依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具体开展登记工作。
四是做好登记成果日常更新和工作衔接。做好与宅基地管理、农房建设等工作衔接,加强与宅基地审批及其他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对经批准新建农村村民住宅或者宅基地征收、流转、退出,以及其他导致宅基地及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办理登记,登记结果实时上传国家级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