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统一”破题 做实“登记”便民——贵州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成效纪略

时间:2023-05-27 10:13   来源:中国不动产官微    保存: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以下简称“贵州厅”)持续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域重大改革,取得丰硕改革成果,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机构整合为抓手,强化顶层设计,四个“率先”当先锋
  贵州省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取得四个“率先”:一是2014年8月,率先实现省级不动产登记局和登记中心双配置建设,完成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原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以省土地登记事务所为基础组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二是2014年10月,六盘水市、岑巩县率先启动市、县两级职责整合;三是2015年5月,率先发布不动产权证书印制招标公告,启动证书印制工作;四是2015年6月,率先完成了各级职责整合,所辖9个市州、88个县区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全部整合到原国土资源部门。
  贵州厅主动作为,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报请成立省委常委、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县层面,贵州厅靠前指挥,提出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2016年年底前建成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市、县两级运用信息平台登记发证,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基本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的改革路线。这些工作的开展,大力推动了不动产登记工作在贵州实实在在落地。2015年7月1日,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湄潭县、七星关区、黄平县、安龙县等6地同步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地同步发证,改变了一个省份只有一两个地方颁证的局面,除列入部确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联系点外,3个省级窗口联系点也实现颁证。
  以平台整合为抓手,实现数据共享,“网上办”显著提升
  2015年,贵州省按照全省一个登记信息数据库,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的思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贵州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2016年简易版不动产登记系统(办证系统、档案系统)开发完成,免费下发给遵义市等联系点在过渡期间使用。2019年7月,贵州厅申请将贵州省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由省大数据局统筹建设。改建的云平台共包含12个子系统,包括用于日常业务开展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地籍系统、数据管理系统、档案系统、电子登记簿管理系统,用于同各相关部门数据交换的协同共享系统(税务、住建)、服务注册管理系统,用于监督管理的效能监管系统、智能大厅监控系统,用于房地产开发、银行互联网业务申请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以及与自然资源部进行数据汇交的接入上报系统。2019年12月9日,贵阳市、六盘水市率先试运行上线。2020年4月30日,全省9个市州、88个县、104个登记大厅全部系统切换上线,率先做到了全省统一信息平台、办事流程,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2020年,全省各地累计在网上受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房地产业务15.7万件、银行业务7.2万件,占同期业务总量的14.3%,全面提升了“网上办”能力。
  以精简程序为抓手,规范流程标准,“一窗办”顺利实现
  2019年6月,贵州厅会同省住建厅、省税务局印发了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收件清单、流程图的通知,制定了58种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的申请资料收件清单和3类流程图,实现了全省不动产登记统一收件清单和登记流程。这既统一减少了申请材料,又优化减少了办事环节,实现让群众“一门进、一窗办、只交一套资料”。同时,统一设置受理、缴税、缴费领证3个窗口。群众和企业申请办事的窗口,统一设置为咨询预审落宗、登记申请受理、缴税、缴费领证、便民服务等5类窗口。取消房屋交易、纳税申报、核税窗口,这3个环节纳入内部流程进行管理,在登记申请受理后,作为部门内部事项,在内部流程并行办理。房屋买卖网签合同、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等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实现了申请资料减少到10份以内、办事环节优化到3个以下的目标任务,申请资料比2018年减少了47%以上。
  2020年,贵州省在58种房地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收件清单的基础上,制定了全省通用的142种房地和135种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收件清单,实现了房、地、林登记类型全覆盖,为全面巩固不动产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改革成果提供了业务标准。在2019年贵州省营商环境评估排名中,不动产登记在省评估指标中排名第一。
  以自然资源确权为抓手,探路径明方法,实现登记“一张图”
  贵州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围绕全省 “大生态”战略实施,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以守护好生态环境的“幸福不动产”、经营好绿水青山的“绿色提款机”的新发展理念,探索出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子。贵州省作为生态文明试验区,重点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探索国家所有权和代表行使国家所有权登记的途径和方式,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的路径和方法研究。
  自2017年4月起,贵州省启动试点工作,选择赤水、绥阳、普定、钟山、思南、清镇、百里杜鹃、锦屏、瓮安、兴仁等10个县(市、区、管理区)开展试点,在全域调查确权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和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等7类自然资源的基础上,调查确权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湿地公园、水流(省管河流、重要湖泊)等重要保护区域的7类自然资源。
  通过技术创新,贵州省率先统一试点标准,出台《贵州省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确权登记技术办法(试行)》《贵州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引(试行)》,同时,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结合高清影像,按照相对完整的生态功能、集中连片的原则,在面积1000亩以上的区域预划登记单元,打通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路线方法。此外,贵州省还制定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平台数据库标准,在省级不动产登记平台上开发贵州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模块,实现“一张图”登记不动产和自然资源。
  通过试点,贵州省提出“试什么、确什么、登什么、怎么登”4个核心成果,为国家出台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贵州省10个试点县共登簿128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自然资源总面积约有164.21万亩,其中国有自然资源55.47万亩,集体自然资源108.74万亩,矿产资源首次登记5个县的533个登记单元,涉及煤、铁等20种矿。10个试点县还在各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划定了生态红线、特殊保护要求、用途管制要求范围,查清了登记单元内的规划布局、保护范围、功能分区、管控要求,为建立国土规划、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数据支撑。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有效推进了贵州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制化,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基础保障,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扶贫搬迁登记为抓手,集中力量攻坚,全面颁证安民心
  “十三五”规划时期,贵州省对192万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全省共建成929个安置点,建成安置住房45.8万套。为了让搬迁群众吃下“定心丸”,贵州厅采取“五举措”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2021年3月底,贵州省全面完成登记工作,其中建档立卡搬迁户近37.7万套,同步搬迁户8.1万套,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了3个月,为群众“稳得住、能致富”创造良好条件。
  贵州省采取的“五举措”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未雨绸缪,提前谋划。贵州厅以问题为导向,会同省生态移民、住建、税务、扶贫、农业农村等省直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多次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在全省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调研大行动。通过现场踏勘、群众谈心、政府座谈、查阅资料、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调研,掌握了全省基本情况、问题困难,找到破解难题的路径和方法,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二是高位推进,层层压实。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自然资源、生态移民、住建、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下沉到乡镇、安置点一线指挥,全面推进安置住房登记工作。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多次调度各省直有关部门任务分工、工作进度。通过高位推动、省级督导,市、县两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乡镇、社区、村组、物业等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全力推进安置住房登记工作。三是统一指导,破解难题。先后印发通知和工作细则,从手续办理规定、分类施策办理登记、加强处置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等政策措施上给予具体、详细的指导。四是统一要求,特事特办。贵州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移民局、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提出手续完善和不完善的安置住房,都要同步办理登记。手续不完善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抓紧完善手续。对于不能及时完善手续的,明确要求各地制订工作方案、签订承诺,与手续完善的同步办理登记。五是统一平台,助推登记。贵州厅利用建成的贵州省不动产登记云平台,专门增加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开发了安置住房首次登记批量受理、批量审核、批量登簿的登记功能,为各地提高效率、迅速开展安置住房登记创造了技术条件。同时,省不动产登记云平台直连自然资源部信息平台,安置住房信息在登记当天就可以上传部平台,实现了实时监管统计,既可以全面掌握全省工作进展情况,又可以加强调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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