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不动产登记信用体系建设 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时间:2024-11-08 10:23
来源: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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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社会信用氛围,“把内蒙古人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全面立起来”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创新“信用+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奈曼旗不动产登记失信行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公示和应用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该办法规定了在全旗范围内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不同主体的信用行为规范,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升级登记系统功能。对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改造升级,嵌入式集成信用信息共享查询功能,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通过自动调取姓名(或企业名称)和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查申请人相关信用记录,有效防范登记风险。
三、 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登记工作人员可实时获取信用平台数据库中申请人相关信用记录,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针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申请人,采取相应限制办理有关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惩戒措施。积极落实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免收政策,对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实行告知承诺制,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企业仅需作出自身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即可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做到“应减尽减、该免则免”。
四、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信用信息和典型案例,提高公众的信用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组织开展信用培训和讲座,提高不动产登记从业人员的信用素质和业务水平。
下一步,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探索完善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不动产登记”为基,打造诚实守信、利民利企政务服务优质生态,以信用之力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