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变成“水资产”!广东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颁发

时间:2026-07-13 15:28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保存:

近日,广东省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在清远市颁发,首次以不动产登记形式明确取水权的物权属性,标志着广东省正式将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此次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使企业“隐形资产”显性化,为企业后续开展资产证券化、信贷融资提供了法定凭证,也为企业扩大供水产能、提升服务质量提供重要支撑。

以往,水资源管理存在物权属性模糊等问题,造成取水权确权难、流转难、抵押难,水资源资产价值未能有效显化。今年5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确定清远市、东莞市为全省取水权登记试点市。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制定《清远市取水权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清远市取水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施工图”和“操作手册”。

本次核发的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为水资源颁发了法定“产权身份证”,精准锁定了取水点位、水量等,使水资源权利归属清晰可界定、权属信息可查询、产权流转可交易、全流程动态可监管,为水资源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管理筑牢制度根基。未来,广东厅将指导全省试点地区继续探索取水权不动产登记以及取水权抵押融资路径,将“水资源”转化为“水资产”,为企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