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纪律作风建设下严招

时间:2012-05-03 16:01   来源:    保存:

  近期,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树立国土部门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严肃了三项工作纪律,切实扭转了部分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散漫、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佳的状况。   

  严肃考勤纪律。规定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不准在班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违反此项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发奖金、停职、党纪政纪处分。   

  严肃勤政廉政纪律。规定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高效行政,廉洁从政。对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和领导班子的决定拖延不办的;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对工作不认真抓落实、搞形式、走过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不肯接受工作任务或未按计划和职责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的;对分内之事,因领导没有安排而拖延不办的,皆视为失职,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索要或收受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接受宴请、参加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和娱乐活动的;腐化堕落,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制度。规定全体干部职工一律实行挂牌上岗,坚持文明服务,自觉接受服务相对人监督。对于举止不文明、服务不周到、群众不满意、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及使用禁忌语的;致使服务对象多次往返,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党纪政纪处分,并责令公开向群众道歉。   

  为保证各项纪律的执行,局纪检监察室和人事科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遵规守纪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设立外界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  兰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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