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托克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调研

2004年以来,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我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始终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工作目标,积极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大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
一、鄂托克旗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鄂托克旗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历史悠久。现共有矿山 455 座,开采矿山325 座,历年闭坑矿山总计130 座。这些矿山多集中与白云乌素矿区。该矿区矿山95%为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集体矿山。过去一段时期内,由于政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滞后,缺乏环保意识,矿区内乱采、乱挖现象严重,积累了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一是矿业开发占用、破坏了大量土地资源和地貌景观。这一问题影响最大,后果最严重,使原本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几乎遭到毁灭性破坏。
二是形成很多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每年都会因发生地质灾害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2006年突发性洪水倒灌采空区,棋盘井煤矿3号井和星光集团下属华盛二矿造成经济损失达一亿多元,井下100多人幸免于难。
三是该矿区煤质含硫量较高,与空气接触后极易产生自燃现象。
四是矿业活动所衍生的其他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例如:由于煤层埋藏浅,多数煤矿采用露天剥离法开采,由此形成众多深达几十米的采坑,并产生了大量矿山固体废弃物。这些采坑和固废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同时还给矿山生产及周边群众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鄂托克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展情况
越来越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从2004年开始,鄂托克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矿山地质环境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督促矿山企业履行恢复治理地质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㈠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重点,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近年来,我旗不断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着力解决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200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7期白云乌素矿区棋盘井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国家和上级财政部门共投入项目经费8850万元,自筹资金2966.06万元,治理总面积达5.7平方公里,回填地面塌陷坑总面积114140.7平方米,露采坑660110平方米,机械整平土地1484802平方米;清除矿山固体废弃物1978737立方米;建设泄洪渠11900米;绿化面积5829.03亩;应急拆除危房面积35328平方米。随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相关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鄂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不仅解决了部分重点区域过去形成的地面塌陷、占用、破坏土地和地质灾害等问题,而且使新出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初步实现棋盘井地区生态环境由“整体恶化、局部治理”向“整体遏制、局部改善”的转变。
㈡以解决新出现问题为突破口,落实矿山企业履行恢复治理地质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为避免因矿业开发力度加大而加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我旗按照“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坚持制度建设与监督并重,约束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一是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管理权限,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二是要求采矿权人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与开采活动同步进行,把防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重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三是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通过强制企业存储保证金的措施,约束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的责任。四是实施规模集约开发,避免乱采滥挖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破坏。
㈢在科学规划的指导下,在制度措施的保障下,鄂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7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实施,实现绿化面积5829.03亩,不仅净化了空气,美化了环境,降低了矿区大气中扬尘浓度,还使大片废弃的土地改造成了牧草地,大大提高了矿区植被覆盖率,改善了矿区生产、生活环境和棋盘井地区的生态环境;采取政府补贴、个人出资办法,建成了库容量为900万立方米和1350万立方米的白灰废渣填埋场和煤矸石废渣填埋场,可容纳棋盘井地区未来15年所产生的白灰和煤矸石废渣;用出让治理整平土地的收益,为正在建设的鄂托克旗地质博物馆筹集了主要资金。
二是确立了新的规划目标。到2015年,基本控制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及生态环境恶化的现状,减轻和控制对社会及环境的威胁,保证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
三是建立了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组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体系,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行动走向制度化、常态化,明确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具体治理责任。
三、对下一步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地质环境问题,科学制定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治理项目。地质环境治理既是生态工程,又是民生工程。所以,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和持续性、长久性,确保将矿产开发与地质环境治理同步进行。
二是做好2012年项目实施工作。对即将完工的项目,要做好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加大监管力度,争取尽快达到验收条件;对新申报的项目,要做好申报审查和项目争取工作。
三是健全完善地质环境治理投入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挪用专项资金。
四是加速推进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监管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治理工程。
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项目办 段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