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节约集约用地 建设绿色幸福乌审——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厉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纪实

时间:2013-08-30 14:22   来源:    保存:

  乌审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最南端,东南与国家新兴能源重化工基地陕西省榆林市接壤,是自治区南下北进的重要通道,享有自治区“南大门”的称誉。全旗总面积11645平方公里,其中我旗耕地保有量为32115.37公顷,已划定基本农田14593块,总面积30505.43公顷。 “十二五”时期,乌审旗将按照市委“富民强旗、进入全市前列”的要求,秉承“以人为本、建设绿色乌审”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文明之路,紧紧围绕“推进转型跨越、建设和谐乌审”核心任务,深入实施“生态立旗、工业强旗、文化塑旗、人才兴旗”战略,抓住蒙陕宁国家能源化工金三角和呼包鄂榆经济带的区位优势,主动策应沿黄经济带发展战略,建设蒙陕宁国家级能源化工战略基地的重要节点、国家级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沙漠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区、中国马头琴文化传承保护基地、首家中国人居环境示范城镇,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进。

  近年来,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要求,紧紧围绕“促节约、守红线、惠民生”这条主线,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了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加快了绿色乌审、幸福乌审的建设进程。

  一、保护资源,落实责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责任的新机制

  以节约集约用地为主线,通过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质量管理等制度,使耕地资源得到切实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一)落实共同责任。年初,旗政府与各苏木镇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强化苏木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将耕地保护责任纳入全旗各苏木镇及村委会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全旗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同保护的局面。

  (二)完善保护网络。按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等制度,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确保全旗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目前我旗耕地保有量为32115.37公顷,已划定基本农田14593块,总面积30505.43公顷。细化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完善保护网络,更新基本农田保护台帐,按照新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设立了苏木镇、嘎查村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促进社会各界自觉保护耕地。

  (三)强化耕地质量。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012年,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积极推进。无定河镇小石砭村934.39公顷自治区补助土地整理项目通过验收,包日陶勒盖村100公顷补充耕地库一期工程(33.33公顷)基本完成建设,无定河镇红进滩村783.83公顷自治区补助土地整理项目完成评审论证。

  二、强化管控,严格执法,构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秩序

  (一)突出用地管控。严格执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商服用地和房地产项目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提高用地门槛,严格执行供地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项目和土地资源占用过大,产业效益不佳的招商引资项目,坚决不予调整用地布局,坚决不安排用地指标,充分发挥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有力的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二)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旗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旗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国土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组成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采取联合执法、联合现场督办、联合约谈的方式,加大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特别对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件以及违法违规开发小产权房、商品房和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用地坚决制止和彻底整治。

  (三)强化执法体系。进一步落实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前沿哨所”作用,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依法纸质,并向苏木镇政府送达《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整改意见书》,由苏木镇政府履行保护耕地的总责任,切实做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增强了动态巡查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提高了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到位率;进一步完善全旗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监管长效机制,加大执法监察巡查力度,做到“严防死守”,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围绕实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将违法用地处理到位,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规范矿产秩序。科学规划、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矿产资源,确保资源收益实现最大化;建立健全采矿权出让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出让采矿权;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2012年,结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7家无证开采的砖瓦粘土矿山企业予以停工,对其中4家依法立案查处;整顿超层越界开采企业7家,责令其退回原采矿范围开采;注销到期未年检采矿许可证4家;对已修建附属设施并开挖井口的4家煤炭开发企业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保证了全旗矿产资源有序开采、合理利用。

  三、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水平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途径,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机制。严格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苏木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真正形成国土资源齐抓共管、共同保护的局面,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进一步强化项目用地倒逼机制。认真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政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核算,严格高标准全面征收,促使转让和分割部分闲置土地,有效遏制闲置土地和浪费土地资源及批而不用、批少多用现象发生。通过经济杠杆进行合理调控,有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进一步强化用地批后监管机制。要加大力度,采取多种措施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做好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的清理处置工作;加强土地、矿产的批后监管,防止土地闲置和粗放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发生;强化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严格执行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

  (四)进一步强化违法用地查处机制。加强国土、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规违法行为,特别是严肃查处征地中损害农牧民利益行为,非法取土破坏耕地行为,农村牧区违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建立预防为主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加强巡查,发挥乡苏木镇国土所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把动态巡查工作延伸到基层,建立长效的监察工作机制。

  (五)进一步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鼓励招商引资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积极引导和鼓励用地单位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建设,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优惠,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调动用地单位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六)进一步强化共同责任考核机制。严格将耕地保护责任纳入苏木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全年目标考核范围,与其经济利益等相挂钩,实行年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以多种手段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乌审旗国土资源局综合办公室  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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