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完成旗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7个中心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备工作
时间:2011-11-29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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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市土地勘测规划院承担编制的鄂尔多斯市旗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7个中心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11年1月24日已经自治区国土厅批准,并于6月1日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我市八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得到自治区一致好评,规划成果齐全,基础工作扎实,规划重点突出,总体上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关要求,突出了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注重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注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强化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体现了土地利用与城乡经济、社会、生态发展建设的协调统一。
我市率先完成了旗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中心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报备工作,是自治区范围内第一个完成旗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备工作的单位。
鄂尔多斯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张子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