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快、准、狠、稳四字诀”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工作初见成效

5月30日以来,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鄂尔多斯市的工作部署,以排查和清理问题为着力点,以健全完善矿山开采企业监管长效机制为落脚点,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重点,深入开展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专项工作,并做到了“快、准、狠、稳”。
——组织部署体现一个“快”字。一是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和各业务股室、分局和各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又下设了四个工作组,即:矿业权用地清查组、矿业权核查组、综合执法组和矿业勘查开采环境治理组。切实形成了“局党组统筹领导、各股室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及时召开紧急会议,传达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紧急通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有关文件和紧急会议精神,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内容范围、具体措施、方法、步骤和要求,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展开。三是向全旗231个矿山企业下文传达《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矿山企业在矿山用地管理、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矿区运输线路、规范勘查、采矿行为方面加强管理,切实做到保护环境保障民生,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害农牧民权益。四是加强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股室负责人24小时值班制,在旗局和分局开设了12336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不定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问题,积极推进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专项工作。
——排查摸底把握一个“准”字。5月31日起,旗国土资源局抽调各职能股室骨干,分为5个排查工作组,深入实地对所有矿山企业实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矿山企业用地是否履行了合法的用地审批手续,是否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和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是否落实了安置措施,是否存在少批多占、改变用途等情况,是否按时缴纳资源补偿费,是否编制了土地复垦方案,是否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是否编制了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是否按方案及时进行了治理,露天开采煤矿和灭火工程是否足额缴纳了采坑回填保证金,是否存在乱采乱挖、以采代探、无证探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截至6月13日,共排查矿山企业83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0起。其中,露天开采和灭火工程煤矿临时用地到期未延续的 5 家,无用地手续的5家,用地手续过期的5家,少批多占土地的4 家,滥采乱挖企业1家。责令13家矿山企业编制了土地复垦方案,6家企业缴纳了采坑回填保证金,7家企业缴纳了复垦保证金。
——综合执法坚持一个“狠”字。以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专项工作为契机,将排查违法行为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结合起来,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采取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等方式分类集中查处。截至6月13日,共下发责令停止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9 份,限期整改意见书3份,取缔无证采砂7个,密闭“三权不变”企业越界井巷1处,查处石灰石矿越界开采行为4起。
——化解矛盾纠纷突出一个“稳”字。本着“预防为主、提前化解”的原则,深入苏木镇、矿区和农牧民家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场解答群众疑问52次,协调蒙西镇人民政府、草监所等部门解决了1家矿山企业占地补偿不到位问题,帮助1家矿山企业与农牧民达成补偿协议,帮助棋盘井镇政府函复信访案件1起。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农牧民的切身利益。
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 薛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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