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严格执行议事制度加强班子建设 促进民主决策

东胜区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为提高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水平,于近日研究制定修改《党组议事制度》。
修订后的制度重在坚持党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制,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科学决策。
该制度明确了党组议事范围:一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决定指示,结合实际讨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讨论局机关党建工作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组自身建设问题;三是讨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选拔、调动、推荐和违纪问题的处理等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四是其他需要提交党组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该制度明确了党组决策基本程序:一是提出议题。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党组书记确定;二是会前准备。汇报工作要深入调研,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和决策依据;三是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送党组成员,以便熟悉情况准备意见;四是召开会议。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党组书记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主持;五是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与会人员采取全员表态制,充分发表明确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六是形成纪要。将会议议定事项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报局党组书记签发; 七是强化监督。加强群众监督,对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决策后要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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