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国土资源局提倡土地管理也应多走“群众路线”
时间:2013-11-1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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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本身就是接地气的活儿,就应该走群众路线,设法将广大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具体要做到用地利民生,批地重民意,管地借民力”。这是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最为深刻的领悟,广大干部职工认为土地管理与群众路线息息相关,提倡土地管理也应多走“群众路线”。
一是用地要利民生。民生无小事,土地关乎群众根本利益,无论在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中,还是在具体项目用地中,都应首先从民生角度考虑,多为群众利益着想,反复论证规划或用地项目是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方便还是不便。然后,根据业务工作的规范要求和技术流程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方案,做到“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
二是批地要重民意。批准使用土地,除了要坚持依法、按规定、有用地指标等,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尊重群众意见,体现群众意愿。土地的批用,要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话语权,努力使旗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与土地使用权者在真诚的沟通中达成共识,这样才能实现项目用地批后无矛盾、日后无上访,收到“敬民自减三分忙”的工作实效。
三是管地要借民力。通过具体工作的开展深知依法依规才能管好土地,土地法规的力量不容置疑。但除此之外,群众守土护土的正能量也不能忽视。目前,我们看到全国各地农民自发成立的耕地保护协会等就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也表明,许多土地违法案件都是通过群众举报渠道被曝光查处的;另一方面,在土地整治开发利用中,群众的力量同样举足轻重。因此借助“民力”是土地管理部门走群众路线,管好土地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