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国土资源局违法案件发生的成因及对策

时间:2013-11-20 16:44   来源:    保存: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国土资源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年来国土资源工作中的一项难点工作。随着鄂尔多斯特别是东胜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土地矿产资源价格的迅速攀升,土地和矿资源违法案件也在相应攀升,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加大。

  一、违法案件的主要成因

  第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不断攀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土地矿产资源价格的迅速攀升,土地和矿资源违法案件也在相应攀升。受盗挖盗采矿产资源高利润等高回报的诱惑,促使一部分心存侥幸者非法私自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不断攀升。

  第二企业违法用地不断增加。企业在施工建设中私自超出批准面积进行施工,从而形成了违法用地。

  第三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政府行为、大型企业非法用地制止难,违法案件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第四农村违法建房问题十分突出。受征地拆迁中的高额补偿诱惑,导致农民偷盖房行为越来越严重;宅基地手续的停办,也促使部分确实没住房的农民加入到了偷盖房的行列,使得农民偷盖房行为屡制不止;近年来我市建设用地指标十分紧张,指标分配难以平衡,基本被城市和工业项目使用,没有指标用于农村建设使用;农民违法建房速度较快,执法人员获得信息后,往往已形成违法事实。

  第五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执法水平不高、能力不够的问题。处理违法案件质量不高,对法律把握理解不准,造成调查费时效率低,定性不准有偏差,处理不当有失误。

  二、 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第一积极探索建立执法关口前移的工作机制。一方面,通过加强执法监察宣传,让那些违法者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全面实行了国土资源监察“日巡查”制度,力争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减少国家和群众损失。同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信息网络,构建区-镇-村三级动态监察网络,通过聘请村级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员,确保对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早发现、快查处。

  第二按照“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加强横向联动。进一步加强国土与纪检、监察、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和打击力度,震慑那些有不法分子,将违法案件发案率降到最低点。 

  第三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依据出让合同约定,定期对列入供地后监管范围的土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实地巡查,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清查,并依法登记确认,并将检查情况、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建议等信息进行记录,防止批后“供而不建,私自改变土地用途,随意超占或移位”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第四探索建立有效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结合新农村建设,合理做好农村建设规划,引导农村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改变农村粗放用地的方式。每年有计划的给农民建房安排部分建设用地指标,解决农民无法合法申请建房的需求。同时,加大对农民违法建房的打击力度,防止农民违法建房遍地开花。 

  第五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严肃执法的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家讲解、集体讨论、案件分析等形式,增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切实增强执法人员适应新的执法形势和任务的能力。

  

上一篇: 乌审旗国土资源局“三战并举”展开打击非法采矿百...

下一篇: 康巴什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参与网上十八届三中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