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旗苏布尔嘎镇农村牧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行期间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

伊旗苏布尔嘎镇综合执法大队在组建运行阶段,配备执法工作人员23人,车辆5辆,多措并举不断强化机构建设,推进全镇的综合执法工作,取的初步成效。
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行期间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综合执法大队成员进村入户进行宣传教育和政策讲解,全方位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村民的思想引导,目前共发放村民《告知书》3000余份;二是建立分片负责督查监管制度。运行阶段执法大队分设3个工作组,各组成员坚持24小时巡查监管制度,集中对禁止发展区、草原旅游区、现代农牧业区及江苏工业园区片区的违法乱搭乱建、抢栽抢种等“五乱、四禁、两防”现象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三是强化执法人员制度建设。执法大队实行分片负责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中队长、副中队长和大队长的指挥、调派,各中队每天必须准时出勤,不准擅离职守,脱离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准饮酒、懒散、拖拉等现象发生;四是结合全镇创先争优开展的“一帮二链三带四联”活动,该镇从国庆期间开始抽调近百名干部分组到社监管控制区域内“五乱、四禁、两防”现象。每位干部进村入户做好农牧民的思想工作,通过深入、细致、耐心的说服教育,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苏布尔嘎镇综合执法大队试运行阶段,对全镇“五乱、四禁、两防”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出动机械10次人员435人次,共拆除违章建筑18户,共计2390平方米 ;出动机械6次,人员362人次,共铲除乱栽乱种植的苗木43处;共制止乱打井、乱架设电力设施等12处,制止偷牧行为179处。通过对全镇农村牧区的严格监管治理,不仅促进了村容村貌整体规划建设,也有效遏制了全镇农村“五乱、四禁、两防”现象发生。
二、各项管理制度还不完善,亟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苏布尔嘎镇综合执法大队在组建试运行阶段,因没有预算运行经费,所以在执法工作开展中车辆运行、拆除违章建筑等经费没有保证,执法工作运行困难。部分部门不给授权导致好多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制止,错过有利的执法时机。造成执法难度加大、执法成本增加。综合执法大队财务管理、罚没款的管理、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及车辆管理等各项制度因执法大队组建不久,各项制度还正处于完善阶段,我们也将努力形成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解决的对策建议:为了解决财务管理的问题,本着方便管理的原则综合执法大队设立单独的账户,大队内部确定出纳人员一名,会计由镇会计兼任。涉及综合执法的各类经费包括罚没款全部划归综合执法账户;所有罚没款必须开具财政统一的罚没款票据,而且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时上交旗财政非税收管理局,然后由旗政府统一协调返还比例,将返还的经费划拨给综合执法账户作为工作经费。各项支出由分管副队长签字,最后由大队长审批,财务人员凭领导批签给予报销,没有领导批签,财务人员不得先行支付。部门完全授权,同时,将相应的法律文书等下发到大队,方便及时处理违法行为。同时,在具体管理中结合该镇实际情况制定比较完善的制度。
三、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私自搭建房屋方面。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前,由于遗留违章建筑未得到妥善处置,因此在执法大队成立后进行拆除时遇到较大阻力,个别群众出现严重的抵触行为,甚至出现自残等行为,给执法工作开展带来很大难度;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大棚、圈棚及其它附属设施)方面尤其是大棚和棚圈等建筑物没有严格的面积限制和审批手续,造成执法标准上难以把握。
二是私自在规划区域或规划控制区域范围内抢栽各种苗木和播种各种作物。蒙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公告发布后,规划区内部分群众因土地征收巨额利益驱使出现抢栽各种苗木和播种各种作物行为,农村牧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后共动用机械铲除三次,共计280多亩。
三是违反规划乱埋乱葬,非法买卖土地建造豪华墓葬。由于地理条件特殊,外来户在该镇选择墓地且不能提前掌握情况,待建成后受民间传统习惯的影响难以对其进行拆除,同时由于伊旗征拆的力度大、征迁的坟墓多造成乱埋乱葬,私自买卖土地建造豪华墓葬的行为频发,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四是禁止放牧破坏草牧场,未经审批禁止开垦草原及林地。放牧破坏草牧场、开垦草原、林地及砍伐树木行为等不可能所有违法行为都能被及时发现,导致农牧民报侥幸心理。
五是禁止修建庙宇的行为。由于庙宇建设面积小,而且建设工期短不易及时发现,建成后由于受迷信思想的影响难以进行拆除。
六是执法所需的必要的取证器材缺乏。比如摄像机、照相机取证设备缺乏,不能及时进行证据保留,导致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产生矛盾后,执法人员无有力的证据而处于被动。同时由于执法人员业务不熟悉,遇到违法行为不会处理。
解决的对策及建议:综合执法大队正式运行后计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和一个督查组,每个组根据工作量的大小负责8-9个村,保证每天能够巡查一遍,确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24小时之内发现并制止。督查组将对各工作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同时建议所有的项目不管大小为了方便管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五、针对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
一是私自搭建房屋的查处方面。除了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建议旗人民政府与公安部门协调成立专门的协助队伍,对私自搭建房屋进行拆除,保证随时能参与综合执法的行动来保证执法人员与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大棚、圈棚及其他附属实施)方面为了便于管理同时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建议大棚在十亩以下;圈棚在3000平方米以下,由镇综合执法大队制定审批办法,根据实施农业用地的有关标准审批,便于管理。超过上述面积的报旗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附属实施的审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没有审批手续的一律按违法用地进行查处。
二是私自在规划区域或规划控制区抢栽各种苗木和播种各种作物查处。参照私自搭建房屋的查处办法,同时在规划区外栽种苗木的建议由镇综合执法大队会同林业部门制定审批办法进行审批,对栽种苗木的数量、面积及品种进行限制。对未经审批或不按批准文书规定栽种的按照私自在规划区域或规划控制区抢栽各种苗木和播种各种作物的规定进行强制拔除或铲除。
三是违反规划乱埋乱葬,非法买卖土地建造豪华墓葬。
建议镇政府同各村制定土地流转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土地流转的管理,便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在未动工建设前就进行制止,同时建议旗政府统一规划,将查干、毛乌聂盖村这些墓地聚集的区域划定为墓地区域,而且对墓地的大小和建设的标准进行限定、审批,批准的文书上要对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明确的限定以便查处。
四是禁止放牧破坏草牧场,未经审批禁止开垦草原及林地。未经审批禁止砍伐树木行为除综合执法大队监管,还要充分发挥镇、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议镇政府与包片领导、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村主任签订责任状发现上述情况追究其责任建立共同责任机制。
五是禁止修建庙宇的行为。建议参照违反规划乱埋乱葬,非法买卖土地建造豪华墓葬进行管理
六是建议旗政府统一购置执法取证设备。需采购摄像机、照相机各六台为执法提供证据保证,同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程序及内容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同时为了做好综合执法工作,必须发挥镇政府和村委的职能,一定要依靠旗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配合。建议旗人民政府将综合执法纳入大目标考核,与镇人民政府、旗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制定细致的考核细则,在目标考核中占有较大的分值。镇对村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变 “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建立全员参与的共同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