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卫片执法看土地变更调查----解读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时间:2014-01-02 10:08   来源:    保存:
   自从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工作捆绑进行以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就变得格外引人注目,作为卫片执法工作人员,对每个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政策界限、相关要求更是格外关注。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实施方案,标志着一年一度的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工作即将拉开序幕,同时相关政策要求也渐渐浮出水面。

  通篇来看,2013年度的实施方案与往年来比,并无太多新意,只是继承了国土资源部的一贯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和绝对的权威。作为卫片执法工作人员,对方案中的关键词语和重要内容进行分析,是相当必要的。

  关键词一:建设用地。方案中明确说明:建设用地指实地已建设的土地,实地建设以施工人员已进入、工棚已修建、塔吊等建筑设备已到位或地基开挖为标志。对实地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无论是否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用地手续、是否已列入违法拆除计划、是否经竣工验收、是否为其他部门管理范围,都必须按实地现状变更为建设用地。对于“边报边用”的建设用地,2013年尚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无论是否为国家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项目,都应按照实地现状调查为建设用地。

  关键词二:追踪。2013年度遥感影像数据采用空间叠加的方法,将2012、2013两年度影像与2012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比对,分类提取本年度内明显建设的地块作为遥感监测图斑(分建设/推平/道路三大类),并追踪核实以往年度变更调查中相关图斑情况(包括卫片执法检查结果、临时用地等)。从国土部下发东胜区的数据来看,2013年度下发的534个图斑中,有145个图斑是2012年度已经下发的图斑,总面积2344.13亩,占到2013年度图斑总面积的12.6%,主要是农村道路和设施农用地,还有一些地块是前几年变更为临时用地的地块,现在还在利用,没有拆除、复垦到位,今年又再次下发。

  关键词三:核查。方案规定:全面收集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逐地块的用地批准材料,以及土地整治项目有关材料,部组织各省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的批准文件进行审核。对外业核实认定不真实,及审核未通过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图斑,将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提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处置,纳入问责范围。审核通过的临时用地,以独立图层保存,在以后年度遥感监测中进行跟踪监测。根据内业核查结果,国土部委托专业队伍,针对建设用地、耕地、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其他地类变化等图斑,以省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开展外业实地核查,核实变更图斑的地类、范围和面积等。除此之外,对用地管理信息审查及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国家级重点抽查核实,并在全国通报,对发现的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关键词四:套合。部统一组织,根据管理职能,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将用地管理信息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结果套合,分类标注新增建设用地信息,并将分类标注结果反馈各地作为变更调查管理信息,同时对地方新增耕地标注结果进行核实确认。这一点和2012年一样,在国土资源部综合监管平台上有备案信息的,认定为合法新增建设用地,没有备案信息的,认定为疑似违法用地,在卫片数据中下发。

  通读实施方案后,总体感觉是政策一年比一年紧,要求越来越高,国土资源部对地方用地信息的掌控能力越来越强。照此下去,在未来几年内,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可能不需要再给国土资源部解释,在怎样利用土地,需要做的仅仅是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因此,加强土地的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审批和利用土地,才是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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