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六项措施强化土地利用动态巡查

时间:2014-02-07 15:30   来源:    保存:
   为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不断提高新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根据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结合新的监测监管系统,2014年,康巴什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将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制度。

  一是建设项目跟踪。出让合同签订或划拨决定书下发后,根据合同约定建立《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对已供土地的用途、规划指标、出让价款缴纳、开竣工、定期巡查等情况作详细记录,作为开展动态巡查工作的基础。

  二是出让金缴纳提醒。对于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前30日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项目,向受让人送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提示书》,督促其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是开竣工预警提醒。对于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开竣工时间前30日尚未开竣工的项目,根据监测监管系统的预警提醒,向土地使用权人送达《开工提醒书》或《竣工提醒书》,提醒其按期开工或竣工,同时提示其违约风险及违约处理等事宜。

  四是开竣工申报。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新区国土资源分局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等材料。

  五是进行现场核查。在开竣工时间、开发建设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获取同一角度、不同时期照片,对投资强度、容积率等重点进行核查,并在《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上做好记录。

  六是闲置土地查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要求,认真履行各项程序。对涉嫌构成闲置的建设用地及时开展调查、认定和处置,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监测监管系统,同时填报相应的法律文书和案卷表;对于确认的闲置土地及处置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抄送金融监管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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