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强化征地管理工作 稳步推进全旗城镇化建设

时间:2014-06-27 15:33   来源:    保存:
   加快我旗城镇化建设是实现全旗新农村建设战略目标的重要前提。一个地方城镇化水平越高,新农村建设步伐就越快。目前,我旗正在全面加快城镇化进程。乌审旗国土资源局也逐步强化国家征地管理工作,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努力做好征地中农民的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全面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乌审旗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我旗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工作。我旗农民在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时刻关系着我旗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及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所以,乌审旗国土资源各股室在我局和我旗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部署下,配合其他相关单位,建立协调机制,制订办法,共同做好我旗拆迁工作。我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的发生。

  二、规范我局征地程序,提高我旗征地工作的透明度。

  我局在征地工作过程中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局领导多次强调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乌审旗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认真履行程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被征地农民有异议并提出听证的,我局相关部门将及时组织听证,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将妥善予以解决。

  三、切实履行我局相关部门职责,加强我旗征地管理工作。

  强化我旗政府征地实施主体职责,并且落实征地报批后实施的反馈制度。乌审旗国土资源股室将征地批后实施完成情况,包括实施征地范围和规模、履行征地批后程序、征地补偿费用到位、被征地农民安置及社会保障落实等情况,通过在线报送系统及时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督促、指导我局做好征地工作,检查核实报送信息,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土地征收工作,加强用地报批后监管,确保我旗征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适时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根据我旗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适时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申报,经批准后及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我旗征地补偿水平。并且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我局不断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

  五、保证安置途径的多样性,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乌审旗国土资源局结合各乡苏木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征地安置方式。在我旗一些通过土地整治增加了耕地的乡苏木地区,征地时优先采取农业安置方式,将新增耕地安排给被征地农民,使其拥有一定面积的耕作土地,维持基本的生产条件和收入来源。在我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征地,可结合我旗的实际采取留地安置方式,但要加强引导和管理。留用地应安排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并征为国有。实行留用地安置的区域,我旗政府应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确保留用地的安排规范有序,且开发利用科学合理。

  六、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进一步完善征地程序。

  征地股在进行工作中征用农民承包的土地,应当与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农民直接协商,征地方案及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公示,提高土地征用过程的透明度。同时,要建立补偿标准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征地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意见。

  我们应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更加创新的思路、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强力推进全旗城镇化建设工作,为加快建设生态、平安、和谐、富裕的新乌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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